漯河2名阳性人员被立案侦查

4月20日,漯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

通报2起涉疫违法典型案例,

具体如下:

近日,漯河市公安机关查处多起涉嫌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,现将相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
2022年4月7日,漯河市郾城区居民白某伟(男,52岁)驾驶货车自陕西省西安市返回。既未向社区报备又未居家隔离,违反省外返漯人员需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(村)报备和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要求,且多次出入超市等公共场所 。4月10日,白某伟核酸检测呈阳性,造成多人感染新冠肺炎。4月17日,漯河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对白某伟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。

2022年3月16日,程某(男,44岁,暂住漯河市临颍县)自上海坐火车返回临颍。违反外省返漯人员需向居住地所在社区(村)报备等疫情防控要求,且多次出入饭店等公共场所 。3月24日程某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,造成他人感染新冠肺炎。4月1日,漯河市临颍县公安局对程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。
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当前,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处于关键时期,请广大群众提高疫情防控意识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,切实阻断新冠肺炎传播风险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。

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2年4月20日

来源:漯河发布